美國最高法院 Bilski v. Kappos 判決重點摘要~~

6月
30

最新的美國最高法院 Bilski v. Kappos 判決在2010年6月28日出爐了,其過程比世界盃足球賽還要精彩,以5比4的表決結果劃下句點!

重點摘要:
(1) Machine-or-Transformation Test被美國最高法院認定為無法單獨用來決定process/method權利範圍是否為符合專利適格標的,也就是說並不是唯一的檢測方式;及Machine-or-Transformation Test僅為一調查工具,可提供有益和重要線索, 但不是唯一檢測方式。

(2) 兩位大法官concurring opinions中否定了State Street 判例中的專利性檢測方式:a useful, concrete and tangible result。不過多數意見提到,最高法院既不贊成也不反對State Street 判例 。

(3) 最高法院認為Bilski 的hedging方法專利申請案是不符合美國專利法規§101的專利適格性規定。認為Bilski申請案是屬於 “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

(4) 最高法院認為Benson, Flook, and Diehr等先前判例,其關於抽象概念的專利適格性見解是具有高度參考價值。

Posted By 訪客 (未確認) 閱讀全文

以「專利防禦」為前提的研發管理與智財保護之相關課程

6月
24

為提升企業員工對智慧財產的瞭解與應用,避免洩漏企業機密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本公司將與暨南大學育成中心合作開設一系列以「專利防禦」為前提,並攸關企業內智慧財產保護及運用策略等培訓與學習之相關課程。

【課程特色】
1.實戰經驗豐富之講師群共同策劃:國內的智慧財產訓練課程,多為主題式短期課程或研討會,欠缺配套完整的智財觀念統整與實務應用雙管齊下的課程設計。因此造成訓練成果殘破不完整,而且結訓人員只能紙上談兵、無法落實執行。本課程特聘多位實戰經驗豐富的講師群,編排連貫與關連性課程。
2.案例研討為主、生動活潑、即學即用:坊間智財課程或許會輔以案例說明以強化課程內容,但是通常只說明案例緣由、執行與成果,學員無暇參與。案例練習恰是明瞭學員對課程通盤吸收狀況的利器,本課程特別強化案例練習,要求當場以書面及時回饋想法,講師可以明瞭學員學習狀況,即時調整課程深淺,學員也可即時由講師的解說示範中得知思路歧異,加深學習成效。
3.每堂課獨立精彩,全程參與更能豁然通達,受益匪淺。

Posted By 訪客 (未確認) 閱讀全文

請問有各國專利申請的流程圖嗎?

6月
21

請問各位大大,有專利申請的流程圖嗎??
尤其是美國、歐盟、德國這三個國家的??

以及各階段的時間???法限期限,可延補的時間??

謝謝。

Posted By 訪客 (未確認) 閱讀全文

[轉載]專利大追擊~Tesla的純電動跑車Roadster

3月
08

2006年,特斯拉發表了第一款純電動跑車Roadster,這台要價十萬美元的車,與傳統跑車最大的差別在於,它不再燃燒一滴汽油,而是透過裝在後座的動力馬達推動。

馬達的動力,來自於分裝在十一個模組裡的六千多顆鋰電池控制。一般汽車行駛三百公里,光加油就要花上新台幣六、七百元,但這台電動車充一次電,即可持續行駛三百公里,以台灣的電價,只要花四、五十元的電費。
魯希連說,特斯拉對車的設計概念完全不同,「我們是把汽車看成一項新的科技整合計畫。」「我們的目標不是賣一台一台的電動車,是像賣CPU一樣,把包括電池、馬達、控制器在內的電動車動力控制系統,賣給各大車廠。」所以特斯拉的高階主管裡,有學半導體的、有學化工、材料科學的,「只有一位整車製造的研發副總,是從GM來的,」

從特斯拉的股東來看,法人股東有戴姆勒集團,而個人股東裡面則包括了赫赫有名的Google創辦人佩吉。

Tesla除了創新的生產模式以及股東之外,到底他還有哪些法寶,確保未來各大車廠願意乖乖的跟他購買電動車的各項系統模組呢?這就要從他手上的專利著手了。

從專利清單可以看出來雖然Roadster是在2006年公開發表,但是Tesla早在2005年5月即開始專利的布局工作。

Posted By 訪客 (未確認) 閱讀全文

中國2010年度“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戰略與保護”研討會

3月
05

IPAMA智管會為本次研討會之協辦單位,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

智慧財產權制度在中國蓬勃發展。例如,1999年,浙江樂清市“小傢伙食品有限公司”獲得一項開啟瓶蓋的實用新型專利。截至目前,該公司用這項專利發起了100多起侵權攻擊,打贏了60多起訴訟。中國各地法院判給了它6000多萬賠償金。幾年前,北京兩家公司聯合美國一家投資公司收購通用汽車的 Maguequencn部門之後,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該公司用三項磁粉合金專利在美國對數十家IT巨頭及其下游銷售商發起了專利攻擊,並已經贏得對十幾家大企業的專利侵權訴訟。杭州斯泰幕牆有限公司在法院遭到歐洲巨頭的專利侵權指控後,耐心採集證據,不但抵制了國外對手的專利攻擊,而且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反訴國外對手的商業誹謗並取得了成功。今年,寧波、虎門等地區的中國電池企業在美國337訴訟中,歷史上再樹里程碑——用專利無效抗辯擊敗了國外對手的侵權指控。這是美國337訴訟中第二件在終審裁史中翻案的戰例,更是第一件以專利形式條件翻案的337戰例。這個訴訟維護了中國電池企業的世界地位。從中美智慧財產權大戰的發展態勢看,智慧財產權訴訟能激勵企業規避重複研究,防範技術抄襲和模仿,從而化減企業創業風險,增大企業收益。對國家宏觀經濟發展而言,有戰比無戰好,多戰比少戰好,大戰比小戰好,參戰比逃避好。市場競爭越激烈,越有效率,智慧財產權糾紛也會越多。

隨著企業需要的增長,中國智慧財產權管理、諮詢、服務行業將迎來新的契機。在國外,年收益超過100億美元的律師所有20多家,智慧財產權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中國有幾大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的年收益也都超過了國內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事業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指導機構: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主辦機構: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協辦機構:台灣智管會 (中華智慧資產經營管理協會)
支持機構:中國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會議地點:中國北京大方飯店(http://www.dafanghotel.com/)
會議時間:2010年4月9—10日

證 書:
* 結訓後,將獲得證書-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監製的“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訓證書(653)“。
* 是中國專業技術人員聘用、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如需證書製作費另計)

擬定主要授課專家:
張曉峰——工業和資訊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韓俊——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司副司長
何越峰——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
周硯——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楊旭日——方正集團知識產權總監
張豔——IBM 知識產權總監

Posted By IPAMA 閱讀全文

頁面

Subscribe to Front page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