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參加由台大法律學院所舉辦的一場研討會,他們邀請了美國Wang, Hartmann, Gibbs& Cauley, PLC法律事務所的兩位資深律師講演。可能因為光是今年台灣廠商就有好幾場被控侵權判賠鉅額賠償金或是參展產品被扣的事件,所以企業法務都很重視美國專利訴訟的議題,所以這場演講真的是爆滿(當然場地比較小也有關係),還在會場上面遇到不少認識的朋友。
我覺得這次的研討會內容設計的蠻不錯,因為他們不是講訴訟多困難,賠償金額多高…等恐懼訴求來招攬生意,而是以訴訟律師再打專利侵權官司的角度來進行案例分析以及點出申請專利常犯的錯誤,畢竟預防勝於治療。因為我服務的客戶當中其實有蠻多公司內部並沒有專責的專利工程師編制,專利事務可能由老闆或是研發主管兼任,專利的審稿上面難免會有所疏漏,所以我就簡單羅列當天提到的12項讓訴訟律師抓狂的事,做為大家以後審稿核稿的Check List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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