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替同一申請人提出過4件美國申請案,日前被USPTO以內容過於近似 為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 而駁回。由於4件案子皆未核准,所以是屬於 provisional obviousness type double patenting。小弟想請教各位前輩,此類的double patenting 一定只能用 Terminal Disclaimer 來回應嗎? 如果以答辯書陳述彼此差異可以嗎?
有很多方法
你自己要先知道到底專利之間到底是否明顯 TD是最間單的方法 可以質疑審查官是否有提出專利之間為何明顯的理由 如果沒有理由 拒絕必須取消 答辯書陳述彼此差異是可以的 但效果有限 重寫申請項或修改申請項直到不明顯為止 千萬避免行與字之間的相似度 可以先保留TD權利到核准時再發出 也許到時候申請項已經不明顯了 要求interview直接討論許可項目與TD爭議是最快的
有很多方法
你自己要先知道到底專利之間到底是否明顯
TD是最間單的方法
可以質疑審查官是否有提出專利之間為何明顯的理由 如果沒有理由 拒絕必須取消
答辯書陳述彼此差異是可以的 但效果有限
重寫申請項或修改申請項直到不明顯為止 千萬避免行與字之間的相似度
可以先保留TD權利到核准時再發出 也許到時候申請項已經不明顯了
要求interview直接討論許可項目與TD爭議是最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