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過期專利還可能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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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假設一個狀況: 若已過期之甲專利為 A+B+C, 小明 100% 照該過期專利實施. 但是同時小明又發現一個與甲專利相近, 但未過期的乙專利, 它是A+B+C', 而C與C' 都是比重 (or 其他純物理性質) 的範圍, 其中 C與C' 有小部份的交集. 若小明實施甲專利, 又同時做到那個C與C'的交集處, 還可能侵害乙專利嗎? 不知各位先進的看法為何? 或是有類似的判例嗎? 謝謝!

bmw98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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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進行"專利侵害鑑定"

可進行"專利侵害鑑定",將小明的產品與乙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比對,看看是否有落入該專利範圍。

若有,就侵害了乙專利囉。

BEST

無效 (未確認)
甲專利已經過期,

甲專利已經過期, 但乙專利尚未過期, 基於專利期限都是 "申請日+20年" 假設, 甲專利申請日早於乙專利申請日, 故甲專利應該是乙專利先前技術.

小明實施那個C與C'的交集處, 恐有落入乙專利範圍之風險; 但該部分已經被甲專利揭露, 小明實施該部分, 應該主張該部分乙專利無效.